幼儿家长9月8日前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按学期评审和发放。具体如下:
(一)家长申请
家长如实填写《学前教育阶段“三儿”减免保教费申请表》及幼儿“一卡通”复印件,交班主任审核。
(二)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映家庭情况,根据老师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认定评审
幼儿园组织开展“认定和评审”,并对认定、评审情况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定资助幼儿名单,无异议后上报名单进行审定。
(四)资助金发放
在完成审核、评审、公示等流程后,向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资助指导中心提出资金需求,申请待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资助指导中心审核无异后助学金由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资助指导中心直接发放到幼儿的“一卡通”中(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